第四批省级“非遗”申报工作启动
来源:长治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6月-20日 09:10
昨日,记者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日前启动。凡已列入市级“非遗”项目名录,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我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均可进行申报。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在有效保护和传承下,我市“非遗”项目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各级“非遗”项目的数量逐年增加。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非遗”名录体系,全面推动“非遗”保护工作,我省开展了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据介绍,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31日。已列入我市市级“非遗”项目名录的,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均可向市文广新局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条件为: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具有展现本地区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原则上已列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同类代表性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市文广新局将组织专家,对个人和单位申报项目,以及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具备条件的“非遗”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并提出推荐名单,报送省文化厅。省评审委员会将在严格评审后列出正式名单,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