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上午,省公安厅交管局举行高速交警支、大队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签订仪式。会上,高速交警各支队支队长与所属各大队大队长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贾继武出席并讲话。高速交警一支队支队长及所属四大队大队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贾继武指出,面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高标准、严要求,厅交管局制定出台《加强高速交警队伍建设八项措施》并举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签订仪式,对民警进行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贾继武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领导干部要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越雷区、不碰红线,坚决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时刻以“责权一体”警醒自己,牢记职责和使命,积极主动作为,支队和大队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管好队伍、带好兵。对干部不履职或者不认真履职,造成工作延误或者队伍出现问题的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地进行责任追究。
贾继武强调,全体高速交警要始终坚持全面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首要工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排查整治,科学管控,有效预防。确保辖区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的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始终把畅通作为基本目标,想方设法,围绕“四车一隧道”,精细部署,适时开展秩序整治,不断加大纠违力度,强化管控手段,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道路畅通。各支队辖区年度内道路不发生因管理不到位、疏导不及时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始终把民警安全防护作为管理底线,认真落实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特别要规范路面执法和事故现场勘查处置,配齐配强执勤执法和安全防护装备,要合理安排勤务,严禁因安全防护、现场组织不当造成民警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标准,要善于管理,善于服务,加强“四项建设”,远离违法乱纪,争做法律卫士。各支队年度内民警不能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公安部“五条禁令”等违规违纪行为,不能出现乱罚款、乱收费、收“黑钱”等“三乱”行为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实现“事故少、秩序好、形象佳、人民满意”的目标。
(郭红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