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金钟
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生产是煤矿的基础工作,有效科学管理是煤矿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只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才能提高煤矿经济效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就是要坚持认真贯彻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落实好这个方针,对于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管理、搞好安全,促进生产和效益提高,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重大意义。
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矿井安全生产中的日常管理不到位
井下环境日趋复杂,井下各工种人员交叉作业,职工劳动强度在增加,工作时间在增加,出现了受生产任务利益的驱动而忽视安全的问题。另一方面,虽然各类煤矿配有的管理人员较多,但管理人员下井起不到管理安全的作用,下井为完成任务,不抓实事,被动应付。
2、矿井设备的操作不规范、材料的使用浪费
近年来矿井设备逐步更新,使用的各种工具、材料日趋先进,但是,下井人员中新工人多,素质较低,职工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要领,不能按规定操作设备,不会使用新材料,不懂新工艺,造成材料的浪费,重复施工,重复投入,设备操作故障,甚至重大机电事故等问题。
3、井下工作环境恶劣
受地质条件、成本等因素的制约,往往不能给职工较优越的工作环境,造成生产效率低,职工生命安全保障系数降低,劳动积极性不能有效发挥,直接影响煤矿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原因分析
1、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不到位
2、生产所需设备、材料及环境的不安全也影响经济效益的提高
3、重大生产事故不可预测因素增多
4、安全生产管理的观念尚未彻底转变
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1、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均衡生产,计划性生产
解决煤炭总量过剩问题,使煤炭经济走出低谷。各级政府要把关井压产作为煤矿安全的重要一环,一定要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对不按国家政策实施关井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2、依法治理,强化基础,规范管理,健全制度,理顺秩序
依法组织煤炭生产,拒绝一切违法、违纪、违章的行为;强化对执法的监督,按照“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原则,实行多层次执法监督;依法处理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程序追查、分析、处理各类事故。
3、加强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要提高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因人而异,改进培训内容。在坚持使用统一教学大纲的基础上,普通工人的培训,以技术培训为主,并在提高现场实际操作技能上下功夫;要害工种的培训,以理论与技能相结合培训为主;区队长、班组长的培训,把过去处理突发性事故的成功做法编成经验性教材,搞好案例教育,提高现场组织指挥能力和对突发性事故的应变能力。要以此来促进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的提高。
4、推行层次管理,构筑安全责任体系,实现人、机、物最佳结合状态
⑴制定人的素质标准、岗位责任制、作业标准、劳动时间标准、动作标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劳动纪律,促使工人自觉地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努力使工作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⑵明确规定机器设备的选择条件和方法,机器设备维护保养修理的标准,以及更新改造,保持设备的新度系数。
⑶明确生产所用的各种材料的选择和接收规定,如限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的规定,验收规定,使用量的规定以及物料运送、存放、剩料返回、旧料复用等制度。
⑷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工种、不同作业环境,规定不同的作业规程,并有检验的项目、标准、方法等,保证生产系统内的每一个工序、每一个岗位都有章可循。
5、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情和严是一个对立的统一体,情应该出于严治之中,严应该立于情治之上:两者是不应分离的。而在安全工作中,有些人往往处理不好两者关系。在如何处理情治与严治的问题上,要做到适而有度,恰到好处,情中有严,严中有情,只有这样,才能搞好有效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6、增加安技措资金的投入,搞好安全科研攻关
煤炭企业必须坚持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以优厚的待遇引招高科技人员来煤矿工作,利用激励政策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开发科技新项目的进程,全面提高煤炭生产的科技含量。鼓励职工搞发明创造,让职工在劳动实践中获得的技术经验用于技术革新,以提高现有安全装备的可靠性、灵敏性,从而使物与环境趋于本质安全。
7、建立员工切实能够信仰企业的安全文化
管理企业的关键就是维持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就是保证安全。而一个企业要想达到长治久安必须有自己的安全文化,并且企业所有员工都能够信仰企业的安全文化,并认识到安全文化的重要性,这样,企业建立的安全文化才能更加有效。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的持久性的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必须牢牢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穿在实践中,以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来保障安全生产,我们的煤矿企业才能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逐步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向前发展。(作者单位:霍州煤电集团沁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