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银行“赌气”拒不还款 被判信用卡诈骗罪
晚报讯 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某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因一次礼品兑换,他和银行客服争执起来,没想到随着事件的发展,他坐上了被告席。昨日,徐汇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
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杨某住徐汇,经营一家公司,从事对外贸易,每年有近百万元收入。2006年12月,杨某在餐厅吃饭时遇业务员推销银行信用卡,于是办理了一张,还收到了业务员当场赠送的礼物。没过多久,杨某收到了信用卡,在之后的数年间,他一直正常使用信用卡。
2011年,杨某打算利用几年积攒下的积分兑换礼品,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换到,脾气倔强的他决定暂停向银行还款以示抗议。没多久,银行客服就打来电话提醒他及时还款。杨某将积分兑换的情况向客服反映,但是客服态度坚决,要求他必须先还款再谈兑换礼品的事情。双方的这次交谈并不开心。杨某本身并不缺钱,但他认为银行的态度太差,与当时推销的时候完全不能相比。他决定继续拖欠本金19000余元,但是支付了5000多元的利息。
让杨某没有料到的是,银行的电话至此不断,期间还有讨债公司上门要钱。杨某认为,银行的举动扰乱了他的生活,一怒之下,他继续拖欠不还。2012年1月,公安机关将杨某抓获,杨某妻子赶忙将欠款还清,杨某被取保候审。
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他还被指控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杨某生意一直很忙,公安机关多次电话联系他,他都不当回事,且态度蛮横。他始终认为,钱都还清了,事情已经结束了。直到今年8月,杨某才在公安机关的要求下到案。事后,杨某注销了自己所有的信用卡。
法庭上,杨某认为淡薄的法律意识和倔强的脾气害了自己,这次事件给了他非常大的教训。法院依照刑法相关条款,对杨某以信用卡诈骗罪做出上述判罚。
【稿源:新闻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