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 忘记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导航
首页 | 要讯 | 经济 | 教育 | 能源 | 环保 | 交流 | 廉政 | 民生 | 法治 | 旅游 | 食品 | 地产 | 致富 | 交通 | 医疗 | 观察 | 法规
资讯 | 图片 | 维权 | 环球 | 法眼 | 书画 | 党建 | 健康 | 文体 | 研究 | 社科 | 聚焦 | 留学中介 | 奇闻轶事 | 热点专题 | 频道介绍
今天是:
 
 
绿色与环境 | 能源与低碳 | 舆情与舆论 | 投资与理财 | 廉明与清风 | 科学与论坛 | 交通与律法 | 法治与援助 | 教育与技能 | 养生与保健 | 食品与健康 | 影视与摄影 | 致富与财经 | 医药与器械 | 外埠与资讯 | 旅游与服饰 | 网络与科技 | 消费与生活 | 艺术与名人 | 地产与建材 | 餐饮与娱乐 | 外埠频道
 
 锟斤拷锟斤拷  
太原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0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新东方、丽都整形等多家机构被罚
(2021/12/15) 点击:1560 关闭

太原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0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新东方、丽都整形等多家机构被罚

 

    近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十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维护广告市场环境。本次案例涉及房地产、教育、食品等领域,最高处罚达24万元。

 

 

1.“太原绿地新里城”房地产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太原绿地新里城”发布房地产项目广告,含有“户型上上签六大风水测评”“南财北官,开运布局;中央太极,运转乾坤;百变空间,时来运转;聚财宽厅,巧卧纳运”等迷信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4万元。

 

2. “太原天天向上培训学校”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太原天天向上培训学校”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含有“初中化学某某老师,2016年山西中考命题组组长,2017年山西省适应性考试命题人,山西省中考命题团队化学学科组长”“2020中考+高考光荣榜”等明示有相关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和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5万元。

 

3.“太原新东方培训学校”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新东方太原学校微服务”发布“新东方老师好!让老师们赞不绝口的‘好老师’,他的‘百变课堂’拥有别样魔力!”“王老师,我要感谢您。一年来,在您的悉心教导我结合自己的努力终于考了100分。”等使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14万元。

 

4.“太原万学培训学校”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在其“万学教育•海文考研”宣传册中使用“万学海文的考研辅导效果与升学率连年蝉联全能冠军”“十年十届全国考研总状元全部出自万学海文”等虚假宣传内容,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太原市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5.“快速减肥”食品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在360搜索引擎代理发布“快速减肥”食品广告,含有“正确的减肥方法,有问必答,快速问医师”“成分都是纯天然的,在解放军301医院做过临床,对各类肥胖的有效率达到98%以上”等虚假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9.248万元。

 

6.“借呗借款”金融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借呗借款”金融广告,含有“为什么在银行办理贷款,而不是在借呗借款?借呗的利率是3.5,为什么我们还要在银行办理4.9的贷款呢?”“借呗的年化率是12.6%,所以借呗的利率是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4.9%,千万不要被忽悠了”等贬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3万元。

 

7.“锦麟东方”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在发布自行设计制作的广告时,擅自改变“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3万元。

 

8.“太原丽都整形”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利用户外设施发布“太原丽都整形”医疗美容广告,含有“龙城有大事丽都20周年庆汪皓世界跳水冠军奥运跳水冠军 丽都整形冠军之选”等利用患者形象、名义作证明的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万元。

 

9.“仙藜合剂”“生物活性肽”药品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利用广播发布“仙藜合剂”“生物活性肽”药品广告,含有“快速疏通血管,救大脑于水火”、“80天血管年轻”、“用了三、五天明显感觉到效果”等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并使用医师、患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和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35万元。

 

10.“润景房地产”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擅自在广告中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近似的文字、图形发布在微信朋友圈,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1万元。


服务信息

大家爱看

手机看新闻视频新闻视频


新闻资讯


视觉焦点

图片新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贤纳士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主办:中共太原市海之星辰商务广告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地址:中国-山西《中亚传媒网》编辑部 邮编:030013
电话:0351-3170233 (传真)
国内热线:13903409329 海内外热线:13961809773
监督电话:18701114331 邮箱:sxhzxc@126.com
晋ICP备11005587号-1 晋工商印广登字【2011】第58号
Copyright2008-2030 中亚传媒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076号    晋ICP备110055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