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成了“凤凰通讯社”电视塔?这家“媒体”什么来头
政务:上海网络辟谣 2021-05-26 原创 白璐 郑朕
“凤凰通讯电视观光塔”效果图竟然是上海东方明珠?
近日,一张图片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该图片来源于一个名为“凤凰通讯社”的网站(http://www.fhtxshb.com/post/1645.html),是“湖北频道”发布于2020年06月21日的《“一带一路”走进乌兹别克斯坦规划建设》文章的配图。
文中第12页,赫然出现两张“凤凰通讯电视塔夜景效果”图,但明眼人一看,这明明是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的夜景照片!
此外,这份所谓的“建设方案”中还出现了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错误,比如:
“凤凰国际智慧型医院”的“凤”写成了“风”;
“乌兹别克斯坦”的“乌”写成了“鸟”……
这么多低级错误,实在不是一个正规媒体应该犯的。
打开“凤凰通讯社”官网首页(https://www.fhtxsw.com),可以看到内容大多为时政、评论类文章,栏目包括:要闻、新闻调查、凤通短评、一带一路等等。
乍一看还挺像那么回事,不过却经不起细究。比如:
时政报道以引用官方媒体消息为主,自采报道很少;
“凤通短评”栏目中则出现了不少完全不符合新闻规范的标题,点开一看,内容充斥着心灵鸡汤、煽情话术,根本就不是新闻评论。
那么,这个“凤凰通讯社”是到底是“何方神仙”?和香港“凤凰卫视”有关系吗?
在“中国记协网”上的《港澳媒体常驻内地记者站及常驻记者最新名录》中,公布了南华早报、凤凰卫视、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等30家认证媒体,“凤凰通讯社”并不在列。
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网上查询中心上,记者查询到“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0年6月28日,现状为仍注册。
在一个名为“凤凰通讯”的微信公众号上,记者看到其账号主体显示为“凤凰佳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搜索该公司,显示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
天眼查显示:
2020年8月,凤凰卫视商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卫视公司)起诉凤凰佳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佳艺公司)侵权。
2021年1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后者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凤凰佳艺公司在其网站使用的“香港凤凰通讯社有限公司”实际并不存在,是凤凰佳艺公司虚构的企业主体,目的就是误导公众,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要求凤凰通讯社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凤凰卫视公司500万元。
可见,“凤凰通讯社”并非认证媒体,且是一家 傍凤凰卫视之名进行招摇撞骗的“假媒体”。
原标题:《东方明珠成了“凤凰通讯社”电视塔?这家媒体到底什么来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