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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要有法监管
(2013/3/13) 点击:2214 关闭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一些不法厂商为了牟取暴利,在保健品中滥加违禁药物,将药品改头换面,以药品为原料申报、生产保健品;部分企业为规避药品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程序和标准,将药品申报成保健品。”全国人大代表、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晓端今天揭露了保健品生产背后的乱象,呼吁加快保健品立法,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保障消费者安全。

“目前,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改善睡眠、增高及免疫调节类保健品,已成了药品改头换面的‘重灾区’,危及群众身体健康。”车晓端代表指出,还有一些保健品生产厂家受利益驱使,通过虚假承诺、创造模糊概念、擅自篡改审批的广告内容或使用过期(虚假)的广告批准文号等不法手段,肆意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因为法规建设滞后,保健品监管仍存在不少“盲区”。车晓端代表举例说,比如依法检测难度大,由于药品法律不管、食品法律中又不明确,保健品常常陷入无“法”监管的境地;又比如案件异地执法不易,保健品大多是当地的产业支柱,部分地方政府持保护态度,异地移交处置难度大。

保健品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确保安全性。车晓端代表建议,尽快出台与食品安全法相配套的保健品监督管理办法,防范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同时,建立依法严格监管的质量保证体系,理顺保健品广告审批、监测和处罚等行政管理关系,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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