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注册 | 忘记密码?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导航
首页 | 要讯 | 经济 | 教育 | 能源 | 环保 | 交流 | 廉政 | 民生 | 法治 | 旅游 | 食品 | 地产 | 致富 | 交通 | 医疗 | 观察 | 法规
资讯 | 图片 | 维权 | 环球 | 法眼 | 书画 | 党建 | 健康 | 文体 | 研究 | 社科 | 聚焦 | 留学中介 | 奇闻轶事 | 热点专题 | 频道介绍
今天是:
 
 
绿色与环境 | 能源与低碳 | 舆情与舆论 | 投资与理财 | 廉明与清风 | 科学与论坛 | 交通与律法 | 法治与援助 | 教育与技能 | 养生与保健 | 食品与健康 | 影视与摄影 | 致富与财经 | 医药与器械 | 外埠与资讯 | 旅游与服饰 | 网络与科技 | 消费与生活 | 艺术与名人 | 地产与建材 | 餐饮与娱乐 | 外埠频道
 
 锟截诧拷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房地产广告新规 禁承诺户口学区
(2016/1/3) 点击:16300 关闭

“30分钟到国贸”“买房子送户口”……根据国家工商总局30日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从明年2月1日起,含有这类表述的房地产广告都将被视为违规。规定明确提出,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按照规定,房地产广告中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能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能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有些房地产广告故意模糊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规定明确提出,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同时,针对有些广告大力宣传的“买房子送户口”等广告语,规定提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服务信息

大家爱看

手机看新闻视频新闻视频


新闻资讯


视觉焦点

图片新闻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贤纳士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主办:中共太原市海之星辰商务广告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地址:中国-山西《中亚传媒网》编辑部 邮编:030013
电话:0351-3170233 (传真)
国内热线:13903409329 海内外热线:13961809773
监督电话:18701114331 邮箱:sxhzxc@126.com
晋ICP备11005587号-1 晋工商印广登字【2011】第58号
Copyright2008-2030 中亚传媒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076号    晋ICP备110055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