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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卢龙县创新两个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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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河北省卢龙县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改善发展环境工作,积极创新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机制和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为实现大发展、快发展和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创新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机制。在工作管理上,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研究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十项规范》,对公开承诺、行风调查、听证会等活动开展的程序、方法、要求等进行统一规范,要求参评部门参照《规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日常政风行风建设,避免走过场、“一阵风”等现象。在评议内容上,以解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涉企收费、行业监管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针对不同参评部门类别,科学设计评议内容,把落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发展环境的实际效果作为评定各部门行风建设成效的主要依据,引导各部门围绕大局抓评议、服务中心抓落实。在评议形式上,在组织两次集中评议大会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企业评最差部门、下级评上级、内部评中层干部等活动,并通过网上评议、问卷调查、无记名投票评议等形式,深入查找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认真整改。 创新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要求,积极开展干部作风评价试点工作。按照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作风效果与工作业绩相结合的要求,研究制定《干部作风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评价对象是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评价重点为各部门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执法行为、收费行为、处罚行为等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项以及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根据不同层级、类别和对象,采取集中测评、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网络测评等方式,对部门和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并以表彰、问责、纪律处分等形式,加大评价结果运用力度。(河北省卢龙县纪委办公室 刘国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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