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价格改革正不断推进。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北京、福建、湖南、江苏、内蒙古、辽宁、河北等地出台了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各地对资源、交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各自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资料图。中新社发 张浩 摄
7省份出台价格改革实施意见
去年10月份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价格改革的顶层设计,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细化工作方案,稳步有序推进。
此后,各地价格改革具体方案陆续出炉。根据中新网记者梳理,目前至少已有北京、福建、湖南、江苏、内蒙古、辽宁、河北等地出台了价格改革实施意见。
各地的实施意见多以2017年和2020年为时间节点,提出了价格改革的主要目标。其中,北京和河北提出“到2020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部放开”;福建则提出,“到2017年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
在提出目标的同时,各地的实施意见着眼于资源、交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提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措施,并明确了各自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资料图。2015年10月21日,北京市召开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熊然 摄
资源价格
——阶梯价格制度成部署重点
在资源价格方面,建立阶梯价格制度成为各地部署的重点。福建明确,2016年,通过管道供气的城市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2016年,所有市县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并合理提高污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