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焦瑛琴)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仲裁与诉讼、执行工作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近日,晋城市中院与晋城仲裁委就仲裁与诉讼执行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通报交流和深入讨论,探索建立了加强仲裁与诉讼执行衔接的四项工作机制。
双方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各确定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涉仲裁与诉讼执行的对接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对双方共同研讨的疑难复杂等重大仲裁案件的相关处理情况要及时反馈、互相通报,及早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好联合预防与化解工作;建立互助监督机制,探索创新仲裁员与审判员合作交流、联动办案模式,推动仲裁案件从程序到实体公平公正;建立联合培训机制,联合开展仲裁业务培训,统一仲裁员与审判员对法律问题的认识,提高裁审一致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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