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的《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东北地区经济、社会、民生、生态等六方面的振兴目标,包括:城镇化率达60%,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4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12640万吨,森林覆盖率达37.5%。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东北振兴的重点任务。一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目标,巩固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富裕美好新农村。二是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优化提升传统工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服务业,积极发展海洋经济。三是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科技和人才资源,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四是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五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形成比较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多元清洁的能源体系。六是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江河流域等重点生态区保护与治理,强化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七是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就业岗位,加快包括棚户区改造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八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国有林区和农垦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建设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枢纽。(王颖春) |